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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 网签合同可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作者:连云港发布 来源:互联网  发布:01-29 我要评论

为了推进教育便民、惠民,昨日,笔者从连云区获悉,1月24日,连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优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入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凭购房网签合同就近入学。

 

连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 网签合同可作为就近入学依据-连云港房产网

 

 

《通知》规定,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在连云区内购置一手商品住房的,可凭购房网签合同在所属学区办理入学、转学手续。若就近入学学区满额,可由连云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满足适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需求。

 

 

申请凭借网签合同入学、转学,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连云区范围内购置一手商品住宅。一手商品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房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土地上建造并取得政府批准销(预)售的商品住房;购房人直接从开发企业购得,且房产未曾办理网签、未曾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不包含部分企业专项及主要用于本企业员工自持(自住)的商品住宅。二是购房人已办理完成房产购置手续。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协议,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已交清全款(包括金融机构已放款至开发企业账户),且已取得网签合同备案。享受入学、转学便利后不得随意退房。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入学、转学的,可于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2025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持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交清的证明材料等材料至连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购房信息初审后,报连云区教育局审定。

 

 

据悉,该调控政策还要求,已持购房网签合同办理入学手续的购房者,除有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外,不得随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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