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房产网资讯:近日,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向各开发建设单位发出通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的通知》(连住房发[2019]1号)的要求,买受人应当在办理商品房网签手续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目前,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经过试运行,已实现在办理商品房网签手续前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功能,拟于2019年7月17日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网签手续前认真核对商品房丘地号、面积、坐落等相关信息,若商品房发生拆分、合并,规划调整等业务,请及时与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资金管理科联系,办理商品房变更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518-85417091。
2、请开发建设单位认真填写业主物业维修资金交款通知书,及时(可提前)通知业主交存物业维修资金。
3、若周六、周日办理物业维修资金交存业务,可到兴业银行连云港分行交存物业维修资金,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4号(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面),营业时间:8:30-17:00。
4、若在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连云港市物业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18-85509797。 之前,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业主应当在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此次新政规定,应在办理商品房网签手续前交纳物业维修基金,无疑是将物业维修基金的时间大大提前,请各开发企业以及购房者务必按照新规的要求交纳物业维修基金。
01-25
2023-10-23